文学院并李建华、李小荣同志:
受组织部委托,我处派出审计组,自2022年12月6日起至2023年2月5日,对贵单位原党委书记李建华同志、院长李小荣同志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。李建华同志审计期间: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,李小荣同志审计期间: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,若因审计事项需要,审计期间向前追溯、向后延伸。请贵单位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(包括电子数据资料)和必要的工作条件。
审计组组长:金天钦
审计组成员:尹 颖 (主审)
陈 晨 王晶晶
审计处
2022年12月1日
文学院并李建华、李小荣同志:
审计处
2022年1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