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室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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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1.综合审计科

(1)负责草拟审计工作的中、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总结。

(2)负责本处内务管理和往来文件收发、传阅及公文的撰写。

(3)负责对外联系和来访接待工作。

(4)负责本处公章保管与使用及资产管理。

(5)负责本处审计档案的分类、整理与保管,建立审计档案管理制度。

(6)参与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、财务收支及建设工程等审计。

(7)负责本处对外宣传及网站建设,收集、整理审计情况、信息,掌握动态。

(8)负责本处人员的考勤记录和上报。

(9)负责本处业务经费的报销。

(10)执行财政法规、审计法规、建设工程项目方面有关法规,以及学校规章制度,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依法审计的原则,完成上级授权的各项工作任务。 

(11)具体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的实施,包括项目审计工作方案、审计前期资料准备、具体实施审计和出具审计报告。 

(12)参加审计相关的建设工程项目、政府采购项目、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等的讨论研究。 

(13)参与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的草拟与修订。

(14)负责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重要事项进行审计监督,如施工合同变更、重大设计变更、重要部位隐蔽工程检验等。 

(15)参与和配合对学校经济、财务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,以及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。 

(16)负责审计项目的所有资料的整理归档。 

(17)负责职责范围内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、沟通和协调。 

(18)负责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及外聘审计人员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审计,并做好相关资料交接、情况反馈等联系、协调。

(19)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   2.经济责任审计科

(1)执行财政法规、审计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依法审计的原则,完成上级授权的审计工作任务。 

(2)完成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、预算执行情况、财务收支、经济效益、财务专项等财务审计工作,做好审计调查工作。 

(3)负责组织具体审计项目的实施并督促整改,包括项目审计工作方案、审计前期资料准备、具体实施审计和出具审计报告。 

(4)参与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的草拟与修订。

(5)参与和配合建设工程管理审计。

(6)负责审计项目的所有资料的整理归档。 

(7)负责职责范围内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、沟通和协调。 

   (8)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