岗位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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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审计处处长

1.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,根据审计处的职责,全面负责、主持审计处的日常工作,依法开展审计监督,负责向上级机关和校领导请示和汇报工作,对主管领导负责,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。

2.贯彻落实国家的财经、审计法规、内部审计准则,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党委、行政的决策部署,落实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要求。

3.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审计工作的中、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,并负责组织计划的落实与实施。

4.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检查、督促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,负责制定处内各项管理制度。

5.负责审定审计项目和各类文稿,批准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;审核审计报告及送审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预(结)算审计意见,确保审计工作质量。

6.负责组织审计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,提高审计人员政治站位和综合素质能力;组织审计人员的考核和业务培训工作。 

7.负责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工作,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、社会审计的联系,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。 

8.积极参与学校各种重要的经济活动,为学校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。 

9.完成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。

(二)审计处副处长

1.协助处长工作。

2.贯彻落实国家的财经、审计法规、内部审计准则,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党委、行政的决策部署,落实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要求。

3.协助组织制定学校审计工作的中、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,并负责组织计划的落实与实施。

4.组织制定和修改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检查、督促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,组织制定处内各项管理制度。

5.审核审计项目和各类文稿,组织制定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;审核审计报告,确保审计工作质量。

6.协助组织审计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,提高审计人员政治站位和综合素质能力;协助组织审计人员的考核和业务培训。 

7.组织协调部门之间工作,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、社会审计的联系,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。 

8.参与学校各种重要的经济活动,为学校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。 

9.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。

(三)综合审计科科长或副科长

    1.在处长领导下,负责综合审计科工作。

2.负责草拟审计工作的中、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总结,并负责上报上级要求的统计材料。

3.负责本处内务管理和往来文件收发、传阅及公文的撰写。

4.负责对外联系和来访接待工作。

5.负责本处公章保管与使用及资产管理。

6.负责本处审计档案的分类、整理与保管,建立审计档案管理制度。

7.负责本处人员的考勤记录和上报。

8负责本处业务经费的报销。

9.负责本处对外宣传及网站建设,收集、整理审计情况、信息,掌握动态。

10.执行财政法规、审计法规、建设工程项目方面有关法规,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依法审计的原则,完成上级授权的各项工作任务。 

11.具体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审计的实施并出具审计意见。

12.参加审计相关的建设工程项目、政府采购项目、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等的讨论研究。 

13.参与草拟与修订相关规章制度。

14.参与和配合对学校经济、财务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,以及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。 

15.负责审计项目的所有资料的整理归档。 

16.负责职责范围内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、沟通和协调。 

17.负责委托社会审计事项与外聘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料交接、情况反馈等联系、协调工作。

18.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四)经济责任审计科科长    

1.在处长领导下,负责财务审计科工作。

2.执行财政法规、审计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依法审计的原则,完成上级授权的审计工作任务。 

3.完成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、学校或二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、财务收支、经济效益、财务专项等财务审计工作,做好审计调查。 

4.负责组织具体审计项目的实施并监督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,包括项目审计工作方案、审计前期资料准备、具体实施审计、出具审计报告、落实审计整改。 

5.协助审计处公文撰写并参与草拟与修订相关规章制度。

6.将所负责审计项目的所有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规定整理归档。 

7.负责职责范围内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、沟通和协调。 

8.参与和配合建设工程项目审计。

9.协助草拟审计工作的中、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总结。

10.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五)经济责任审计科副科长

1.在处长领导下,协助科长工作。

2.执行财政法规、审计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依法审计的原则,完成上级授权的审计工作任务。 

3.协助科长完成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、学校或二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、财务收支、经济效益、财务专项等财务审计工作,做好审计调查。 

4.协助科长组织具体审计项目的实施并监督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,包括项目审计工作方案、审计前期资料准备、具体实施审计、出具审计报告、落实审计整改。 

5.参与审计处公文撰写并参与草拟与修订相关规章制度。

6.将所负责审计项目的所有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规定整理归档。 

7.负责职责范围内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、沟通和协调。 

8.参与和配合建设工程项目审计。

9.协助草拟审计工作的中、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总结。

10.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六)经济责任审计科科员

1.执行财政法规、审计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依法审计的原则,完成上级授权的审计工作任务。 

2.负责具体审计项目的实施并监督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。

3.将所负责审计项目的资料按规定整理归档。

4.参与科室工作计划、总结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草拟和修订工作。

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七)综合审计科科员

1.执行财政法规、审计法规、建设工程项目方面有关法规,以及学校相关文件,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依法审计的原则。 

2.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预(结)算审计,负责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重要事项的审计监督,如施工合同变更、重大设计变更、重要部位隐蔽工程检验等。

3.负责科研项目的审签工作。 

4.将所负责审计项目的资料按规定整理归档。

5.参加审计相关的建设工程项目、政府采购项目、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等的讨论研究。 

6.参与科室工作计划、总结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草拟和修订工作,并负责上报上级要求的统计材料。

7.负责本处人员的考勤记录和上报。

8.负责本处业务经费的报销。

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