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者:周宁忻发布时间:2021-12-28浏览次数:10
组织部:
根据《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》,受组织部委托,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,自2021年12月28日起,对贵单位原部长欧榕同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。审计期间:2018年1月至2021年3月,若因审计事项需要,审计期间向前追溯、向后延伸。
需反映有关情况者,请与审计组联系,联系电话:22867111。
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审计组的工作予以监督,监督电话:22867115。
审计组组长:金天钦
审计组成员:陈 晨(主审)
周宁忻 邱金尧 尹颖
审计处
2021年1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