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审计整改工作“回头看”的通知

发布者:周宁忻发布时间:2017-05-09浏览次数:2044

师大学校办〔201725 

各有关单位:

为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工作,提高审计整改效能,督促被审计单位、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,根据省教育厅、审计厅《关于高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典型案例》宣讲视频会精神,结合《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内部审计工作要点》(闽师办〔201715号),经426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通过,将对学校20142016年内部审计整改情况进行“回头看”,全面检查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情况,为做好审计整改“回头看”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提高认识,强化责任。没有整改的审计,达不到规范管理的效果。要提高审计效能,必须解决审计整改最后一公里的问题。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要严格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,既抓业务工作,也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整改工作。要着力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,对于审计反馈的问题、提出的意见,要制定整改方案,督促限期整改落实。

二、全面复查,重点检查。5月上旬至中旬,各有关单位要进行全面自查自纠。5月下旬,学校审计处要组织力量进行全面复查,重点检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“六项禁令”精神 ,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、预算执行不到位(财政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),往来账(借款)未及时冲销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、项目招标采购程序不规范、实验材料管理不到位,学生收费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整改落实。坚持把审计整改“回头看”工作与财务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,整体推进,综合实施。

三、严肃纪律,完善制度。严格执行《问责条例》,纪委办、监察处、组织部、人事处、审计处等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,依法依规追究审计整改不落实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。通过审计整改工作“回头看”,切实增强制度意识,严格依靠制度管人管事、管权管物,

四、请各相关单位于520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送交审计处,联系人:陈晨,联系电话:22867111

  

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  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学校办公室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7年5月2日